服用中药时,如何科学忌口

中药治病,正确的服用方法

是保证疗效的前提。

服用中药时,忌口是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忌口即服用中药时饮食方面的禁忌。

服药忌口是人们

经过长期临床实践的总结

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01阻碍药物吸收的食物

油腻、肥厚、生硬的食物,不易消化,阻碍药物吸收,无论服用何种药物,都应避免,这属于服药忌口的一般通则。

如《本草经集注·序录》载:“服药不可多食肥猪、犬肉、肥羹、鱼鲙腥臊。”《千金要方·服饵》载:“凡饵汤药,其粥、食、肉、菜皆须大熟。熟即易消,与药相宜;若生则难消,复损药力。”

02改变药物药性的食物

某些食物会改变某些药物的药性,降低药物的疗效。

服用滋补中药时,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服用活血化瘀药时,忌食蚕豆、鱼、酸冷食物;

服用温里药时,不宜食生冷瓜果等;

服用清热药时,忌服烟、酒、薤、姜、花椒、胡椒等辛辣之物;

服用化湿药物时,忌食生冷瓜果、饴糖、糯米、猪肉等。

03会加剧病情的食物

有一类食物称“发物”,容易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发疾病。

如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

海鲜类大多咸寒而腥,如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症。

发物易引起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以及诱发痼疾等,常见的发物有羊肉、猪蹄、鹅肉、牛肉、海鲜、香菜、韭菜等。治疗皮肤疮疡肿毒,禁食发物。

04同用后导致其他病变的食物

有些食物和药物同用后会导致其他病变或不良后果。

如《东医宝鉴》载:“服地黄、何首乌,人食萝卜则能耗诸血,令人发早白。”意思是服用地黄、何首乌时,食用萝卜,则会耗诸血,使人头发早白。

总之,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心烦失眠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炸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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