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那么多不孕者的痛苦之后,我为什么依然

飒姐

母亲节前夕,台湾立院一读通过《人工生殖法》修正案,令代理孕母的解禁出现曙光。那几天各大平台对于代孕的讨论都非常火爆,也有不少人跑来问飒姐的意见。我告诉他们,不好意思,我依然反对商业代孕合法化。有人问我:

你不是妇产科医生吗?

你应该看过很多不孕不育的人有多痛苦吧?

你应该知道那些人有多么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吧?

是的,我知道,确实是这样。我也曾经在不孕科,在生殖科呆过,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太多求子心切的夫妇,那些在早上六点就来到生殖中心,带着厚厚的一沓报告,在熙熙攘攘人流中等待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哪怕明知成功的希望渺茫,仍然不愿意放弃。也正因为如此,那些想要得到一个孩子的人心情有多迫切,商业代孕这件事情,放开了以后所要面临的风险就有多高。BBC有一部暗访印度代孕工厂的纪录片,名字就叫做《代孕者》。如果你把代孕,想象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家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友好握手,签署合同,想要孩子的人获得后代,想要金钱的人拿到金钱,并且以此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拿到了改变自己阶级的资本的高大上合作,那么你应该看看这个。看什么呢?看看这些代孕孕母,她们的代孕究竟是什么样的。在这个交易中,她们的身份并不是什么「合作方」和「交易方」,更像是一个容器。一个用来承载九个月婴儿的生育容器。她们为什么要做代孕?很简单,为了钱。印度的极度贫困者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体力劳动者和农民一周只有不到10英镑(约85元人民币)的收入。而代孕母亲薪水是美元(约人民币),生了双胞胎是美元。如果不幸三个月内流产,可以得到美元。如果3个月后流产,会得到美元。如果怀到6个月以后,不论婴儿是否存活,代孕者可以拿到全部的费用。因此代孕所得的对印度妇女而言,是一笔可以改变人生的巨款。于是,很多贫困家庭的印度女性,在十个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躺在床上被限制活动,等待着在自己身体里呆上九个月,为了规避风险,只能剖腹产出生的胎儿,被出钱的人们抱走。有人说,只要没有强迫,代孕合法就是正常的。可是这些选择成为代孕孕母的贫困妇女,难道一开始不就是因为生活所迫?她们真的有其他的选择吗?她们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不,她们也许连合同都看不懂。因为她们本身就处于社会的底层,没有后台,没有经济实力,没有文化,她们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在这场交易中,她们的身份就是工具。如果你说,那立法不就行了!你看看人家老美,面试、探视、饮食规律、生活起居,实时家访抽查!如果真的可以把所有的代孕产业,都划归到这个流程,来做好专门的法律规定,成立监管机构,哪些人可以选择代孕,违法代孕能够判刑多少年,那么确实,对于某些人来说,这应该是个好事。可是,背后呢?卖卵的黑中介打击了多少年?到现在,医院的厕所,门上和墙上的涂鸦还历历在目,非法取卵的小机构,为了一笔钱去出卖卵子的卵妹,仍然根本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着什么样的风险。一旦放开,合法化,交易变得看起来理所应当,合法的外衣会掩盖掉交易本质的耻辱和对于女性的物化,资本的刺激会成就更多的人来铤而走险。反正卵妹往往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卵巢过度刺激会死人,就鼓吹轻轻松松收入丰厚好了!反正那些代孕的女孩子就是为了这四十万,宁愿出卖子宫换取学费,就告诉她们不过就是肚子里装个孩子九个月就行了!

如果这个孩子生出来有毛病呢?

如果怀到一半对方不出钱要退货呢?

如果生出来以后,对方不要了不接受拒收呢?

如果生完这个孩子,孕母再也不能生,身体遭遇了永久的创伤和后遗症呢?

如果生出来以后,代理孕母和孩子发生了感情,拒绝交出孩子,又该如何判定抚养权?

如果这个代孕出来的孩子,将来爱上了代理孕母的孩子,这到底是不是算乱伦?

如果献出子宫成为工具九个月,真的可以轻轻松松获得一大笔钱,脱离农村、完成学业、跳出原本的出身阶级,那么很可能最后会乱了套:贫困地区的女性们都来代孕:家庭条件不好?代孕吧。弟弟没钱娶老婆?你当姐姐的去代个孕不就行了?!老公吃喝嫖赌不挣钱,回家打老婆:你特么的赶紧去代个孕,挣点钱让老子买酒喝!富豪名媛们切除子宫成为风靡,带着个子宫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生孩子?那是下等人才做的低级事!下层女性地位会越来越低下,贫富差距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绑架女性和强迫代孕犯罪率会迅速上升,说什么严厉打击,卖淫打击了多少年,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的问题可消失了?有人说,这早已经出现了,背后早已经有产业链存在,哪怕不开放代孕,这些东西依然有。存在是因为有需求,有市场,但并不一定合法。因为人都有性需求,花钱买性男女均有市场,有人买就有人卖,所以卖淫黑暗产业链存在,这并不代表着卖淫可以合法化。因为人都惧怕死亡,在面对疾病时候,宁愿倾尽家当去换取器官,所以人体器官买卖和移植存在黑暗产业链,这也不意味着,买卖人体器官就可以合法化。如果你问我,明明自己就是一名妇产科医生,看过了那么多不孕者的苦痛,为什么依然反对商业代孕合法化?因为,在商业代孕合法化这个议题之中,一开始的选择权就并非在于双方,而只是在于能够出的起钱的这一方手里。这个合法,并不会建立在真正的公平之上。出钱的一方,获得后代的生育要求得到保障。而另外一方的公平和自愿,在没有完善立法和监管,不能建立起有效的审查制度和刑罚制度之前,是根本上不可能实现的空谈。如果真要开放代孕,那么必须是切断代孕和经济的挂钩,志愿代孕,并且应该是在完善各方面法律法规,足以实行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在国家认证的指定机构进行。悲观点说,哪怕这些已经建立,背后的黑暗资本的运作,仍然会让生育最终成为一种劳动,生命成为一种商品。我始终认为:与其在这里,探讨把人的身体作为商品容器来进行出售,不如花更多的力气,来好好研制人造子宫。因为只要是剥削,哪怕是看起来自愿的剥削与被剥削,被剥削者往往并不存在真正的自愿,因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往往一开始就不在同一个阶级层面,而后者,根本就没有真正的选择权。有句话说得好,所谓的人权,不应该建立在剥削他人之上。也许我们在争吵之外,应该好好反思:如此执拗地要拥有后代,认为没有孩子就是不正常的生活形态,思想「开放」到可以接受代孕却不能去接受领养,究竟是社会观念固有的畸形,还是人性本身的自私和沦丧?

50万女性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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