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计划为全球保障责任极其齐全,包括门诊、住院、体检、疫苗、牙科、眼科、孕产、医疗运送等,且孕产额度高,是境外生子准妈妈的首选。
01产品特点1、全球保障
2、年度限额:万人民币
3、门诊额度:47.25万人民币
4、门诊自付比例,可选:0%、20%
5、基础门诊就诊次数:60次
6、健康检查:元人民币
7、疫苗:元人民币
8、眼科:元人民币
9、牙科:1.26万人民币
10、孕产(分娩):顺产9.45万人民币、剖腹产18.9万人民币
11、每位家长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10周岁的子女入保。
02投保规则1、首次投保年龄:0-99岁;2、续保年龄:无限制;3、职业类别:无具体职业限制,一单一议;4、不接受孕妇投保;5、犹豫期:30天(无理赔);6、生效日:可指定生效日,最早及最晚分别是投保当日及第30天;7、体检要求:70周岁及以上需要提供半年内体检报告;8、国内居住要求: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应当在中国大陆地区居住合计满天或以上;9、支持大人与孩子投保Bupa系列产品不同的计划。03新生儿加保最早日期1、新保单(包含通过协助生殖治疗技术或诱导排卵治疗受孕、领养或由代母生产的新生儿):我们收到完整的投保单的日期加入;2、父母投保未满10个月,新生儿加保:我们收到完整的投保单的日期加入;
3、父母单方已经投保满10个月,新生儿加保:
在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告知加保:新生儿可从出生日加保,且免核保;
在新生儿出生后30天-90天后告知加保:我们收到完整投保单的日期加入,或客户指定生效日;
在新生儿出生90天后告知加保:我们收到完整投保单的日期加入;
4、通过协助生殖治疗技术或诱导排卵治疗受孕、领养或由代母生产的新生儿加保:我们收到完整投保单的日期加入。注:除了3a条约定,无论是新单投保,还是老保单加保,所有新生儿入保均需医学核保。04具体保障责任一、常规门诊治疗
1、门诊自付比例:可选0%或者20%。
但此自付比例不适医院接受的常规门诊服务。即便选择了门诊自付,如在协和国际部、医院看常规门诊的,赔付比例亦为%。2、常规门诊就诊次数:每个保险期间限60次。
3、足部护理:由足科医生、整形外科专科医生或足病诊断师提供的治疗或护理。
除非被保险人患有糖尿病,否则鸡眼、老茧、指甲增厚或畸形的治疗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保险人将不会支付保险金。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所接受的与美容/按摩相关的或者由未经认可的医疗从业人员、医院、诊所提供的治疗或护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保险人将不会支付保险金。4、饮食指导:保险人将支付营养师的诊断费用,以提供与经诊断疾病(例如糖尿病)有关的饮食建议所需者为限。二、预防性治疗1、健康检查:年度限额元人民币。目的在于评估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包括通常各种例行检查。可以做常规体检,可以做单个项目检查或风险评估。
2、疫苗接种:年度限额元,并非所有的疫苗都能赔付。
疫苗赔付范围如下:居住国家儿童防疫计划所建议的疫苗;子宫颈癌人类乳突病毒(HPV)疫苗;流感(季节性感冒)疫苗;旅游疫苗;抗疟疾药物;肺炎链球菌疫苗。旅游疫苗:由于传染病流行具有地域特点,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卫生条件差的地区,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病率较高。因此出国前,特别是到基础设施缺乏、自来水消毒设施不完善的国家,应该考虑注射当地流行的传染病疫苗。如:伤寒疫苗、甲型肝炎疫苗、乙型肝炎疫苗、狂犬病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黄热病疫苗、乙型脑炎疫苗、麻疹疫苗、水痘疫苗、破伤风疫苗等。
3、眼科检查:每一保险期间仅限一次,包括诊断及视力检查。如角膜炎等眼科疾病包含在门诊、住院保障中。4、预防性牙科治疗:等候期6个月,每一保险期间仅限两次检查,具体包括:
X光检测/咬翼/单景/全景(OPG)洗牙护齿套三、牙科、助听器、眼科1、意外事故相关牙科治疗:被保险人牙齿受到意外损伤后由牙医师操作的紧急治疗产生的意外事故相关牙科治疗的费用若被保险人投保本合同未满6个月,保险人仅支付意外事件发生后30日内的意外事故相关牙科治疗保险金。
2、常规牙科治疗包括:补牙
根管治疗
X光检测
拔牙
麻醉
牙周治疗
3、主要修复性牙科治疗,包括:牙桥
牙冠
植牙
假牙
注:牙齿治疗仅针对自然生长的牙齿进行治疗。4、畸齿矫正:等待期6个月,且年龄在19周岁以下。其保障范围涵盖以下畸齿矫正治疗:
诊症及每月检查拔除乳牙/乳齿治疗规划齿模拔牙麻醉X光检测包括单景/咬翼/根周(牙根X光检测)/全口X光检测/全景(OPG)及头侧(CEPH)数位摄影金属牙套/维持器5、助听器:处方助听器费用。6、镜架、镜片及隐形眼镜:眼镜及隐形眼镜,以眼科专科医生开具处方,目的为矫正视力(例如远视或近视)者为限。
四、住院服务:住院及日间留院治疗
1、病房:标准单人病房,包含被保险人食宿费。医院过夜,保险人亦将针对报纸、电视租用与访客餐点等个人开销每日支付元人民币。
2、预防性手术:指摘除并无疾病征兆的器官或腺体,以预防该器官或腺体发展出疾病的手术。例如家族病史有明显趋势,且/或被保险人的基因检测呈现阳性。如乳腺癌高危因素患者进行的预防性乳房切除术。3、人造器官装置:指外部人工身体器官,例如手术所需的义肢或义耳。单项人工器官装置限额为3.78万人民币。保险人不支付成人的替换人造器官装置;针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每项装置保险人将支付第一个及其后两个替换人造器官装置。4、植入式人造器官包括:更换关节或韧带更换心瓣膜更换主动脉或动脉血管更换括约肌更换水晶体或眼角膜控制尿失禁或膀胱控制作为心律调节器(或植入体内心脏去颤器)移除脑部积液植入人工耳蜗(以初次植入在被保险人未满5周岁时完成为限,保险人将支付维持及更换费用)癌症手术后重建声带功能5、植入式人造器官设备包括:护膝,需为十字(膝部)韧带修补手术的必要部分护脊,需为脊椎手术的必要部分外部固定支架,例如开放性骨质或头部、颈部手术后所使用者6、重建手术:疾病、损伤或手术后的面颜重建治疗。五、居家护理、临终关怀与康复护理1、临终关怀与缓和治疗:当被保险人经诊断为疾病末期,并无任何治疗能使被保险人康复的时候适用。六、特殊住院及/或门诊服务1、先进扫描:经被保险人的专科医生建议,有助于诊断或评估被保险人的病症为限。如核磁共振扫描(MRI)、计算机断层扫描(CT)、正电子成像检查(PET)等。2、癌症治疗:自诊断出癌症时起,包括与规划及执行癌症治疗有关的费用。包括检测、诊断造影、诊断及处方药物。癌症治疗没有限定治疗方式(如放化疗、靶向药、免疫疗法等),只要与之相关的治疗费用都能得到理赔,更大程度上保证了客户的权益。3、器官移植:移植手术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医生或专科医生诊症,不论是于器官移植后住院、日间留院或门诊治疗。每项病症限额为万人民币。器官移植仅限下列器官并由亲人或经认可的来源捐赠:角膜
小肠
肾脏
肾脏/胰腺
肝脏
心脏
肺脏
心肺移植
无论捐赠者是否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各项需移植病症的捐赠者费用包括:摘取器官,无论是活体或遗体捐赠;所有组织配对费用;医院/捐赠者手术费;捐赠者并发症,以手术后30日内为限(另有约定的除外)。4、肾脏透析:涵盖住院、日间留院及门诊的费用。七、产科/分娩保障1、等待期: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所有孕产相关的费用皆不赔付,但没有限定等待期内不能怀孕。有的高端医疗产品,是规定了等待期内怀孕,整胎孕产费用都不赔付。
2、赔付比例:在参保第一年:6个月等待期后发生的所有孕产相关费用,赔付比例为40%。
续保后:孕产相关费用赔付比例为%。
孕产相关费用:产前产后检查、分娩、孕产并发症等
3、分娩:医院、产科医生、助产士费用,以及产后照护和新生儿出生后7日内的常规照护。
正常分娩:每个保险期限额9.45万人民币
医疗必须的剖腹生产:每个保险期限额18.9万人民币
此限额仅针对分娩,产前产后治疗(如产检)及孕产并发症是走门诊和住院的额度。医疗必要性的剖腹产:例如产程迟滞(难产、胎儿窘迫、出血等),若保险人无法判断被保险人的剖腹生产是否具有医疗必要性,将适用正常生产保障限额。
医院分娩的,被保险人需自付比例为20%:
医院和诊所(北京、上海、广州、无锡、天津、青岛或其他所在城市)
百汇医疗集团(上海、北京、成都、苏州或其他所在城市)医院医院(深圳、天津、杭州、成都或其他所在城市,除北京)医院医院国际部4、产前及产后治疗:产前及产后的产科照护及治疗费用。5、怀孕及分娩并发症:因怀孕或分娩并发症直接导致,且具有医疗必要性的治疗。并发症:指因怀孕或分娩直接导致的病症,如妊娠毒血症、先兆性流产、妊娠糖尿病、死产等。
八、运送/交通1、医疗运送:涵盖至最适当治疗地的合理交通费,以被保险人需要的治疗无法就近取得者为限。
所有医疗运送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被保险人必须在出发前联系保险人或第三方管理机构以取得预授权;治疗必须由被保险人的专科医生或医生建议;治疗无法当地取得;治疗属于被保险人计划的保障范围内;保险人或第三方管理机构同意被保险人的安排;医院治疗,包含住院及日间留院。2、遗体运返:全额赔付。一般的高端医疗,对于遗体运返的费用都是有限额的,比如MSH精选、GBG个人高端医疗的限额都是16万。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运送至被保险人的原居住地或被保险人的指定居住国的合理运送费,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符合航空公司的规定与限制保险人不支付有关埋葬或火化的其他费用、埋葬棺材费用,以及陪伴遗体或骨灰返国者的交通费用。05需预授权的项目以下保障项目,必须取得预先授权,若未取得,可能无法获得赔付:全部住院时间超过5天
医院过夜或日间留院5天以上的心理及精神治疗
预防性手术
减重手术
体内心脏去颤器
重建手术
居家护理
康复护理(跨领域康复)
癌症治疗
怀孕及分娩并发症
医疗运送
若医院,医院在被保险人入院48小时内联系保险人。由医院掌握所有相关材料,也将在可行范围内向其直接付款。06常规除外责任以下常规除外责任部分,列出的治疗、病症及情况不属于医疗计划中的保障范围。1、发展问题(与发育相关的问题):包括阅读障碍等学习障碍、身高不足等身体发育相关问题、在教育环境中接受与发育相关的治疗或辅助发育的教育治疗。
2、流行病:在特定期间内,于特定地区或群体出现的个案数量多于预期的疾病、损伤或其他健康状况。一般假设此类个案具有共通原因,或在某方面彼此相关。
3、广泛流行病:指发生地区广泛(多洲或国家),通常影响大规模人口的流行病。
4、睡眠障碍:包括失眠、睡眠呼吸中止症、打呼或其他睡眠相关问题的治疗(含睡眠研究)。5、不孕不育检查费:连续投保两年后,将自动涵盖不孕不育的检查费。在被保险人进行了不孕不育检查并且确认了相应原因之后,保险人将不会再向被保险人支付未来任何其他有关不孕不育的治疗费用。
07保费此款产品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厘定的,下列表格仅展示了部分年龄的费率。
因其门诊是可选择自付比例的,故又根据是否选择门诊自付比例分为了两档费率: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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